為了排查化工企業的土壤隱患,對其進行土壤環境調查是目前相對較常用的方法。通過土壤隱患排查確定隱患排查的土壤污染物種類為有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酸堿污染等。通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該名單內機構是該市生態環境局按照生態環境部的規定,確定納入本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的單位;這些企業具有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的資質能力,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及本指南要求制定隱患排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開展隱患排查。
對于可能發生的滲漏、流失、揚散,要因地制宜提出設施設備提標改造或者完善管理等措施,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限,整改完成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形成閉環。對于發生可能性大、造成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隱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建議企業組織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整改效果進行評估和驗收。
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的意義
為保證持續有效防范重點場所或者重點設施設備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而依法自行組織開展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工作。
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指導和規范本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以下簡稱重點監管單位)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隱患。
建立隱患排查檔案
重點監管單位應建立隱患排查檔案,包括隱患排查制度、隱患排查計劃、隱患排查報告、隱患排查記錄表、隱患報告單、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整改臺賬、隱患整改方案、隱患整改驗收報告等隱患排查、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影像材料。隱患排查檔案是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和管理部門監管的重要資料,重點監管單位應長期保存。
具有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編制能力的單位
中科檢測具備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能力,可根據《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要求,提供切實可靠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并出具數據真實準確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主要有以下服務:
1、編制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方案/報告;
2、制定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
3、制定土壤污染隱患整改方案;
4、協助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檔案;
5、承擔企業工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并編制自行監測方案/報告;
6、其他環境檢測、監測、咨詢等業務。